丹麦探亲访友签证材料:
1. 护 照 1本 护照有效期须有半年有效.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2. 照 片 3张 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
3. 外方邀请资料 1份 1份 A.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 B.邀请人身份证明:邀请人护照复印件件。
4. 双方关系证明 1份 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及认证书(中英文对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所有公证书必须先经过各地省级外事办公室认证,再由各地省级外事办公室交由丹麦领事馆认证方为有效.
5. 中方英文准假信原件 1张 A、英文准假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B、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6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1份 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个人资料 1份 1份 A. 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 户口本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已婚)。
8 .个人财产证明 越多越好 A、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存款金额最少三万人民币且定期三个月或者以上(必须提供)。 B、其他财产: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银行对帐单(原件并盖章)、国库券、股权证等。 09 保险 1份 覆盖整个旅行行程的保险。(必须在申根国有效,医疗保险额须达到30万以上----我公司可以代办,价格参看《申根保险简介》)。
9. 申请表 1份 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
10 .其他 1份 如果申请人未满18岁,须有父母同意其赴丹麦的公证书.
特别提醒: 每周一到周四面试,面试后领事馆审核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商务签证可以加急,前提是领事馆对资料没有疑问并同意的基础上,加急费用另算,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