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安全理由,申请人在递交材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以下物品不允许携带进入或存放于签证申请中心内):
1.所有电池运作或电子的设备,如相机、录音/录影磁带、压缩磁盘/光盘、MP3、软盘、笔记本电脑或随身听。
2.所有包类,如旅行袋、背包、公事包、旅行箱、皮质/麻质/布质的手提袋、拉链文件包。仅允许携带装有申请材料的文件袋进入。
3.任何易燃物品,如火柴盒/打火机/燃料等。
4.任何尖锐物品,如剪刀、小刀或指甲锉。
5.武器或类似武器的物体,或任何爆炸物品。
6.密封的信封或包裹。
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有利害关系者陪同申请人,如朋友、亲属或有商业往来者。但是听障者、身障者、语言不通者允许翻译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