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移民部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接受“超级签证”的申请,该项签证专门针对父母及祖父母,签证的有效期长达10年。持有“超级签证”的人士可在10年内多次往返加拿大,他们在入境后,在加逗留的时间可长达两年。
“超级签证”的申请要求包括:第一、在加国境内的担保人必须达到收入方面的要求。第二、申请人必须通过体检。第三、申请人不能是加拿大拒绝入境的人士,例如有犯罪纪录。第四、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曾购买为期1年、最低10万元保额的私人医疗保险,可用于在加拿大看病、住院及如果需要转送回国治疗的费用。
据悉,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康尼于5月10日宣布,加拿大“超级签证”(Super Visa)计划愈来愈受申请人欢迎,该计划将成为一项永久性的计划,以便为加拿大公民在海外的父母、祖父母与亲人团聚。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当天在位于密西沙加市的移民部办公室召开的新闻会上,正式宣布了加快处理家庭团聚移民申请行动方案的第二阶段的具备内容。让愈来愈受申请人欢迎的“超级签证”计划成为一项永久性的计划,是上述行动方案第二阶段的组成部分之一。
康尼表示,“超级签证”方便加拿大人远在海外的父母、祖父母来加与家人团聚,给那些并不想移民加国的父母、祖父母更多的灵活性。
与此同时,该计划也防止加拿大人在海外的父母、祖父母成为加拿大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耗费加国医疗体系的经费拨款。
“超级签证”计划很受欢迎,联邦移民部平均每月签发超过1,000张签证。自2011年12月以来,移民部已经签发了超过1.5万张超级签证,签证的获批率高达86%,康尼在新闻会上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