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张女士本打算去韩国旅游,并且在福州某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韩国游,但到达首尔机场后刚下飞机就被遣返回国了,对此张女士感到很气愤。
据了解,张女士是去年12月在旅行社报名韩国旅游的,当时张女士向旅行社提供了包括回港签证书等相关材料,旅行社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并同意她报名参团,但当她抵达首尔刚下飞机就被告知她的“香港签证身份书”,并非可免签进入韩国的“香港护照”,所以无法入境。因此张女士被遣返回国了。
张女士表示她认为是旅行社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导致无法入境。但旅行社则以合同中有“自己办理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的约定主张免责。
鼓楼工商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张女士的“香港签证身份书”为有效签证,因此不适用免责条款。而且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未详尽告知免签事项,存在缔约过失。经工作人员调解,昨日旅行社同意退还张女士未产生的费用3600元,并补偿返程机票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共4870元。
据了解,张女士事后承认她在厦门机场登机前获知了相关事项,但抱着侥幸心理,也有一定过错。但旅行社也做出了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