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德国使馆消息,中国驻德使馆将实施新的签证申请程序,即为委托签证服务中心处理赴华签证申请。需特别注意的是,申请赴华外交、公务签证及赴香港、澳门签证将继续在中国驻德使领馆递交材料。签证申请中心成立后,签证的审核及决定权仍由中国驻德使领馆行使。
申请人可在以下城市的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提交赴华签证申请:
柏林:Invalidenstraße 116, Erdgeschoss rechts, 10115 Berlin
法兰克福:Bockenheimer Landstraße 51, 60325 Frankfurt am Main
汉堡: Willy-Brandt-Straße 57, 5. OG, 20457 Hamburg
慕尼黑:Lutzstraße 2, 80687 München
各申请中心正式运营时间安排如下:
柏林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2012年10月30日起接受申请;
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2012年11月1日起接受申请;
汉堡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2012年11月2日起接受申请;
慕尼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2012年11月6日起接受申请。
各签证申请中心正式运营后中国驻德使领馆将不再受理普通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