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材料要准备准确齐全。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导致拒签或推迟受理。
2、签证不能过早递交。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签证的申请日, 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 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 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建议申请者在出国前一至二周递交申请。
3、签证有效期又签证官决定。签证申请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者个 别情况决定。
4、停留期由海关决定。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官员在签证持有者入境时决定其停留天数。申请者应留意护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
5、签证持有者并不一定可以入境新加坡。 签证持有人须符合入境规定方可准许入境,如有效护照,足够的资金和往返机票(如需要)。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官员有权决定其是否可入境。
6、申请者应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凡因提前购买机票而签证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本馆对此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