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交七个学期成绩单的通知
请一般国内申请人注意,全部尚未毕业的申请人必须于开学后重新补交最新打印的纸质版双语成绩单。
最新成绩单补交后,方可安排审核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有国内或国外交换学习经历的申请人
如果有国内不同高校或国外院校的学习经历,需提供对方学校的成绩单复印件并附上本校开具的交换证明,要求如下:
情况1: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得到本校认可、交流课程已经转换成本校当学期应修课程,并且已显示在本校成绩单上
需写明交换时间、交换院校、学分予以认可,并附上详细的学分转换表
情况2: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得到本校认可,但本校成绩单上交换学期为空白
需写明交换时间、交换院校、学分予以认可并写明本校成绩单上交换课程不予显示
情况3: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学分未得到本校认可
需写明交换时间、交换院校、学分不予认可,并说明当学期学分是否已修满。如果未修满,需注明何时补修完全部应修学分
*注:
如成绩单上在交流学期有除交流课程外任何其他课程(例如形势与政策等课程),需出具双语证明说明这些课程通过何种方式、何时修读并得出成绩
以上全部材料都需要提供中英文双语件并加盖校级公章
关于成绩单中英文双语密封件的最新通知
由于目前很多申请人成绩单的德文翻译非常不准确,审核部提出以下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一般国内申请人(C-Verfahren)申请材料清单中的大学成绩单,一律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中英文双语密封件,由教务处或档案馆出具。